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07:38:52
医保待遇和共济账户资金在出院结算时分别按规定进行结算,住院结算时先使用个人历年个账资金,不足时使用共济健康账户资金,无个账资金时可使用其他成员的共济健康账户资金,但一次结算只能使用一个共济健康账户资金。法律分析;可以。有医保待遇的,出院结算时,已按医保待遇进行结算,共济账户资金按规定进行结算。住院结算时,先使用本人历年个账资金,后使用本人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历年个账不足使用或本人无医保历年个账的,按预先设定的支付顺序使用其他成员的共济健康账户资金。一次结算只能使用一个共济健康账户资金。拓展延伸;共济账户的适用范围和支付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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