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6:28:38
法律分析:“七天无理由退货”是针对互联网购物(包括网络、电视、电话、邮购)出台的相关规定,指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除购买部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外,可无条件要求退回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重点在于“无理由”,“无理由退货”是网络商品经营者根据规定应该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做出的“让步”。如果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的,则属于经营者违约,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要求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维修等义务,并由经营者承担因退货、更换、维修而产生的运输费用。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 鲜活易腐的商品;(三)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 交付的报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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