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6:08:25
法律分析:车辆同乘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情形。有偿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可按照乘车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客运合同关系处理赔偿问题。好意同乘便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偿同乘的一种特殊情形。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搭乘的机动车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目的地与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者顺路。搭车人未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而搭车的,不构成好意搭乘。驾驶人与搭乘人之间不能简单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因为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方违反其当初的约定,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的法律责任,但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不存在这种约束。因此,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