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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5:48:53
异地成立分公司过程一、 名称核定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4、联系电话。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6、主要经营范围。二、 工商登记注册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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