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5:57:25
法律分析:可以由分管,也可以是其他领导分管。新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可以兼任工会,但必须设置工会副一职。行政负责人及其亲属不得兼任工会。工会一职享受单位副职(副总经理)待遇。法律依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二条 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第三条 企业工会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