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6:36:59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人去世了,是绝不可以擅自去掉的,并且也不会给你办理的。因为因为房产是三人名字,房产权就是三人共有,各占3分之一,其中一位死亡,他那3分之一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如果要去掉名字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去名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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