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3:08:59
法律分析。不发了。一、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二、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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