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13:08:22
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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