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07:09:00
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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