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07:09:53
股票的增值利益从法律性质上来看,与孳息有着本质区别,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应当被视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在结婚前投资有的股票、基金。在结婚后,婚前购买的股票、基金的原值和自然增值,都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有买进和卖出后的增值,就是经过交易后的收益,非其原值的自然增值,是持有人经过自己经营的努力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应当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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