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07:05:35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足以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那么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问题时,就应当考虑对行为人结合贡献比例进行补偿。2.如果房屋价值的增加不是基于双方结婚的事实,也不是由于婚后对房屋的投资、经营等行为,而是由市场的自然变化导致,那么另一方就没有权利分得房屋的婚后增值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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