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07:05:21
婚前个人所有的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股东等财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一、股票收益算不算共同财产。股票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的增值利益从法律性质上来看,与孳息有着本质区别,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应当被视为孳息。二、离婚房屋增值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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