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05:55:53
贫困户的收入包括以下方面。1、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2、转移性收入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3、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生产类补贴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不予计入家庭收入的情况如下:1、优抚对象及给予特殊照顾的其他人员所享受的待遇。2、、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3、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职工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4、丧葬费、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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