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07:13:49
《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存款准备金管理、特种贷款、人民币管理、银行间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外汇管理、黄金管理、国库代理、清算管理和反洗钱等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因此,当事人可以向银监局举报相关违规行为。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向银监局举报。《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