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06:59:15
解决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高保低赔、理赔时效慢、理赔服务差等问题,需要广大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司法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以及整个社会的共同协作及努力。一是建立科学的理赔服务机制,提高保险理赔的效率,优化理赔服务意识。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之规定,修改现有不合理保险条款,废除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霸王条款,完善与现行市场不配套、制约保险理赔效率的落后条款。二是加快对我国现有“空白地带”的相关法律法规立法建设。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及相互冲突部分进行有效调整,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相互协调统一,使保险理赔有法可行。组建保险公司的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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