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7 21:49:19
(1)省级、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独生子女费。(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5)托儿补助费。(6)按规定报销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7)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8)民政部门支付的救济性补助。(9)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10)保险赔款、抚恤金。(1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1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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