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6 07:42:43
法律分析:基本条件。1、申请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一百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3、有稳定经费来源,启动资金不少于二十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十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流程。1、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事处(或镇)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事处(或镇)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2、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3、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4、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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