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6 05:55:58
法律分析:1、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不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不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2、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不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不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3、经营者不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对产品和商品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不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5、不明码标价。6、经营者不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7、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8、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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