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0:07:56
1.补缴录入手续;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录入手续。2.经办机构缴费;用人单位持补缴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3.签字盖章;用人单位携交款,由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在社保部门办理意见栏签字并加盖业务章。4.认定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凭盖章后的单据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