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3:07:34
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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