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3:14:45
浙江省2020年生育险报销标准为:生育津贴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险医疗费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