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3:12:28
欲证明属于实际施工人需准备的证据材料一般应包括:1、与发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据,如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协议、转包协议等。2、实际完成施工行为的证据,具体包括向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凭证、材料采购支付凭证等独自投入资金的证据;施工工人证人证言、施工物资供货协议、调度机械、施工签证、施工日记、施工过程中的来往函件等涉案工程完整施工资料。3、结算的证据,如接收工程进度款、缴纳税款等证据。实践当中,作为实际施工人应注意与发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关于工程施工的权利义务,并保存好施工的完整的项目资料、结算的证据等足以证明属于实际施工人的材料,以便于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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