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3:09:19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标造函[2005]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按照2005年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我司工作要点的要求,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间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全国工程造价监控系统,我们将组织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开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与各省级工程造价信息网的联网工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是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主办的网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与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信息网的联网是加强政务沟通和行政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今年7月将启动联网工作。其中,指定电邮一项是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确定的统一电子邮件地址,,前缀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汉语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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