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1:29:58
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如下: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的证据;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证据。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证据;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的证据。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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