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2:00:17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10类115种。具体包括如下:(一)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三)职业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六)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一、职业病鉴定程序;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2、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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