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6:23:59
一、什么是公司恶意逃债行为。公司恶意逃债行为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利用其有控制、管理、监控公司经营运作,掌握公司信息、执行公司业务的便利,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固定有限责任,采取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和利用、恶意解散或注销公司、恶意破产等规避法律或约定以外的违法手段逃债,损害公司利益与债权人利益,使债权人无法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二、公司恶意逃债行为如何分类。1、采取虚假财务资料或财务资料不完整恶意逃债。往往采取私存、公物私名;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不建账本,或者建立假账的方式恶意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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