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5:47:25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标准。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老职工当你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最后一天收到退工单时,无论这一天的哪个时间点都是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五)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一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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