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2:37:15
律师解答。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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