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2:15:59
一、级别管辖;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管辖。各高级人民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可见,商标民事纠纷一般是由中级人民管辖,经过批准在较大城市的基层人民也可以管辖。二、地域管辖;(一)商标侵权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民诉意见》第二十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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