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2:21:05
律师分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性质的组织,或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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