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2:13:09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指定的中级人民管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注:经最高人民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管辖。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管辖,各高级人民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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