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15:40:40
商场欺诈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消费者权益保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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