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15:29:14
法律分析: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2、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3、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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