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9:31:06
法律分析。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土地方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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