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10:17:03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第44条和《产品质量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财产损失责任形式包括以下几种:修理。修理是销售者出售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不具备商品应该具备的的某些使用性能,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采取这种方式应该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是消费者要求修理,如果消费者不要求修理,而是要求更换或者退货,或者要求赔偿损失,只要符合有关规定,经营者不能拒绝,经营者不能单方面坚持通过修理方式承担责任。其次,应该是可修理的,即虽然商品本身存在质量要求,恢复商品应该具备的使用性能,同时也能符合消费者的具体要求。更换。更换也是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一种补救措施。如果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不能通过修理、除去瑕疵使之达到质量要求,经营者应当予以更换。更换也应该是按消费者要求采用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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