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10:08:43
律师解答。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即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这就是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只有经过机关的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便是违反了规定。此外,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人民决定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这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没有终结以前,机关、人民、人民随时都有可能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核实证据,对案件开庭审理等等。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规定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非常必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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