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9:40:15
律师分析。(一)单位整体拆迁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补贴。1、拆迁人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日起,按劳动、人事部门核定的合法用工人员所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本人前12个月的月基本工资平均额的80%及市级以上规定的粮贴、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费等各种补贴和补助按月给付;得不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付。2、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拆迁人按规定补偿,由被拆迁人向有关部门统一缴纳。3、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已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拆迁时不予补贴;未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由拆迁人按退休金标准补贴。(二)单位部分拆迁的,按拆迁建筑面积每月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贴。(四)全额拨款单位的人员不予补贴【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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