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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9:48:03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房产由个人所有变为两人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男方在自己的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房产实质上已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的规定来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审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第二、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原则。第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第四、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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