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10:27:13
(一)、确立集体协商双方代表。1、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三至十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已建立工会的工会首席代表不是工会的,应由工会书面委托;企业首席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指派。2、区域性集体合同由工会联合会代表辖区内企业的员工与村企业管理组进行协商;没有区域经济管理组织的,由区域工会联合会代表辖区内企业的员工与逐个企业经营者或企业授权委托的代表进行协商。(二)、拟定集体合同草案。签订集体合同之前工会应当收集职工和企业有关部门的意见,单独或与企业共同拟定集体合同草案。拟定草案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同行业和具有可比性企业的劳动标准,集体合同范本和其它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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