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11:12:19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1.关于对变更税务登记检查的必要性税务登记一经办理对征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税务机关要按登记情况进行管理,纳税人要按登记的内容进行生产经营,履行纳税义务。因而每项登记内容的变化都会涉及纳税人纳税事宜和税务机关管理上的变化。所以,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对变更税务登记的检查,确保纳税人及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方面便于纳税人了解新的税务事项,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另一方面便于税务机关有效、及时地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防止税款的流失。因此,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作了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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