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16:13:4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管辖。一、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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