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2:44:03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规定。2、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3、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下列内容。1、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的词语。2、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3、人名、地名、汉语拼音。4、字母及数字,维生素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含字母及数字的原料除外。5、除“”之外的符号。6、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7、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8、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批准的功能名称中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的除外。9、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综上所述,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一般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也可直接使用通用名和属性名命名。【法律依据】。《保健食品注册与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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