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2:51:49
山东省令第232号《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22日省第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 &;#17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187;等法律、法 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养殖证办理流程。1、养殖户选址:应符合所在乡镇整体土地规划,应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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