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2:47:04
法律分析:《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可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产生方式,可以由股东选举产生,也可由股东委派。监事会人数不得少于3人。股东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设1-2名监事。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