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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3:17:5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竞业何时生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什么时候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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