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2:41:06
法律分析:现役军人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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