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4:16:33
无论是特价、减价还是打折商品,都属于“正品”的范畴,只是经营者为了促销,在价格上给予消费者的让利和优惠,并不说明该商品本身存在质量上的瑕疵或缺陷。而“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则不同,这些商品本身在质量上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只是仍有使用价值,可继续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不享有质量“三包”服务,即经营者不负责商品的“包修”“包换”“包退”。减价打折的商品可以退换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削价”、“打折”都只是定价上的策略,是商家的个人行为,与商品质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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