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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4:23:16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关于用人单位违法了三十之规定,工人是否有权利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关于用人单位违法了三十之规定,工人是否有权利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只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其他情况下,还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就存在争议了,但是,有争议也不影响劳动者实际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非用人单位不具有第三十规定的情形。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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