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5:12:06
对于认定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可根据诉讼时效制度的基本价值不仅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更在于平衡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利益关系。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基本原则,债务人依法、依约履行债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本要求。因此,在兼顾权利人和义务人双方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应将保护权利人利益作为首要价值目标。具体到本案,由于客观存在债权形成时间已近20年、期间经多手转让、贷款原始账目大部分已销毁、债务人已多年未正常经营且二审拒不应诉等特殊情况,故在诉讼时效认定问题上,应遵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情况予以综合考量。投资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银行在2年普通时效期间内向建筑公司主张过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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