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5:08:17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是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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